得脚不沾地是种何样的感觉,虽说男孙她也爱,但总觉得女孙格外可爱。 夜间与汪永昭夜话时说起,她都颇有些不好意思,道,“果然人心都是偏的,我怎地觉得再也没有比我们小芙愉更讨人欢喜的孩子了?” 汪永昭得了孙儿,也亲手抱过,但没有张小碗那般喜悦,但看着她精神抖擞的样儿也挺有趣,平日抱孙,女孙也会抱在怀中多看几眼。 汪怀慕当了父亲后,行事更比以往稳重了,连马帮也从汪永昭的手里接手了过去。 张小碗挺担心他过于辛勤,万幸,王文君确实是个聪慧又灵敏的,没有多时就已学会了怎么应对汪怀慕,让他别跑得太急,太过辛劳。 为此,夫妻感情更好了,怀慕是疼爱妻子之余还敬爱她,张小碗在旁看着真是舒心,这样的感情,依两人的品性,只要能继续下去,以后一直能风...
开始的时候有人叫我瘪三,然后是三哥,最后是三爷...
昏天黑地,末日愁惨!少年傲立寰宇间,一拳轰开天门,诸神惊惧!魍魉横行,少年负手乾坤定,一足踏碎地府,至此,武祖之名成为传说。...
关于我抢了灭霸的无限手套一不小心就抢了灭霸的无限手套,貌似可以做点什么...
她才是真嫡女,却在那个假千金真绿茶的打压下,被全家厌弃,被人误以为是庶女,最后还被绿茶算计了亲事,被夫家活活打死。回到郑家的那一天,那个霸占了她身份的假千金假惺惺的的说其实我什么都不想要,只想和爹娘哥哥们在一起。转头就对她各种陷害设计,霸占着属于她的一切。若郑瑾瑜还是原著中的乡下丫头,会被她啃得骨头都不剩。可惜我是‘钮祜禄郑瑾瑜’,属于我的东西,我会一样样的拿回来。谢裴煜见到她前,听说是乡下来的,一个粗鄙的女子。谢裴煜见到她后,我粗鄙,我流氓,我为你哐哐撞大墙。郑瑾瑜听说你和郑锦绣定了亲?谁造的谣?本王扒了他的舌头。...
屌丝何春天十年来各种殷勤,也没换来女神的备胎这一角色,女神居然主动约自己去吃西餐,他不是备胎,充其量是个千斤顶,人家换备胎的时候才能想起他。更奇葩的是出门掉下水道里重生,女皇,公主,世家小姐,各路女汉子统统爱上他,他立志成为大国土豪,看他如何在艰险中步步为营,赢得芳心。...
一手可化不朽,一图可镇诸天,修炼道路,一步一脚印,危险万分,一个少年背负着希望从东域边陲走出一切从这里开始了。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玄天主宰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