己,审讯自己,像一个法官威严地审逼着一个不能控制自己去偷盗的孩子。也许,那个法官得到了他理想的回答;也许,那个孩子被逼问至死,都回答不出自己为什么要去偷盗别人。可是,被自己逼问久了,就渐渐似乎明白了这个问题:原来,写作也许是一种对人生的偷盗。也许是一种在死亡的笼罩下,偷盗生命的过程。原来,我笔耕不辍,似乎都是为了写出那样一部小说:写一部别人似乎读过、又从来没有读过;我此前似乎写过、又从来没有写过那样的小说。那小说,像从前天上落下的一块陨石,人们不知道这石头从哪里来到了人间,感到熟悉而又陌生;那小说,如同从海洋或森林走来的一只怪物,人们先前似乎想过、又似乎从未想过它的模样,似乎见过又确实没有见过它的模样。原来,我竟是狂妄地想要写出这样一部小说来。原来,我真是太狂妄自大了,明明是一件不可能发生的...
开始的时候有人叫我瘪三,然后是三哥,最后是三爷...
昏天黑地,末日愁惨!少年傲立寰宇间,一拳轰开天门,诸神惊惧!魍魉横行,少年负手乾坤定,一足踏碎地府,至此,武祖之名成为传说。...
关于我抢了灭霸的无限手套一不小心就抢了灭霸的无限手套,貌似可以做点什么...
她才是真嫡女,却在那个假千金真绿茶的打压下,被全家厌弃,被人误以为是庶女,最后还被绿茶算计了亲事,被夫家活活打死。回到郑家的那一天,那个霸占了她身份的假千金假惺惺的的说其实我什么都不想要,只想和爹娘哥哥们在一起。转头就对她各种陷害设计,霸占着属于她的一切。若郑瑾瑜还是原著中的乡下丫头,会被她啃得骨头都不剩。可惜我是‘钮祜禄郑瑾瑜’,属于我的东西,我会一样样的拿回来。谢裴煜见到她前,听说是乡下来的,一个粗鄙的女子。谢裴煜见到她后,我粗鄙,我流氓,我为你哐哐撞大墙。郑瑾瑜听说你和郑锦绣定了亲?谁造的谣?本王扒了他的舌头。...
屌丝何春天十年来各种殷勤,也没换来女神的备胎这一角色,女神居然主动约自己去吃西餐,他不是备胎,充其量是个千斤顶,人家换备胎的时候才能想起他。更奇葩的是出门掉下水道里重生,女皇,公主,世家小姐,各路女汉子统统爱上他,他立志成为大国土豪,看他如何在艰险中步步为营,赢得芳心。...
一手可化不朽,一图可镇诸天,修炼道路,一步一脚印,危险万分,一个少年背负着希望从东域边陲走出一切从这里开始了。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玄天主宰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