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子,工资低,勉强解决温饱。一个人上班,一个人下班,周末宅两天,两天没说一句话。 说实话,贫穷和寂寞是创作的理想时期。但是那段时间我除了写诗什么也没写,因为我对写作失望了。 不敢写呀,写的越多,失望越大,没有出头之日呀。 有时特别羡慕那些名家,写点什么就可以出点什么,不怕没书出,就怕没书写。而我们苦呀,不怕没东西写,就怕出不了。 本以为自己会在大城市里成就一番事业,最后落脚一个节奏缓慢、生活安逸的小县城里过活。 那几年《致青春》小说正火,想想我大学时写的小说,我觉得可以改改。 在要不要修改第四部 小说的问题上我犹豫了三年。毕竟现在的文学不容易出成绩,付出与收获不太成比例。2014年我下定决定要改一改这本小说,...
这是一个不学无术的学渣伪装成学霸,去美漫世界里吊打各路学霸和大佬的故事。这也是一个装逼没装成傻逼,反而成了牛逼的故事。天将降大任于英雄,必先取其小名为‘毛病’,让其网名为‘节操’,化其品行为‘良心’。...
为了回国参加姐姐的婚礼,飞机上莫名得罪了他。他不但收服了在我身边多年的鬼,还登堂入室,占我床,用我浴室,更将我身边的所有桃花都折断。我想要视而不见。他却欺身而上,只为证明他不是...
上古巫师文明的结晶—真实之眼,引领罗恩走上了巫师之路,从此巫师的灾祸将在无尽世界传唱。...
我不是超级警察,我只是警界传说警校毕业生肖然有个小目标,成为世界上最好的警察,于是就这样实现了...
杜仲,失传已久的上古医术唯一继承人,无人知晓的超级兵王,可他竟然在医院当了一名小保安,美好的都市生活就此开始。他医术无敌,集百家之长,妙手回春,活人无数,成一代神医他武力无双,独步都市,畅游百花丛。...
结婚两年后,夜昱霆给出离婚协议,替嫁新娘赫晚晚爽快签字。一年后,快递员抱着一个婴儿,夜先生,这是您的快递,发件人说这是您的亲生子,请您当面签收。夜昱霆???七年后,赫晚晚终于回国,成了万千普罗大众心里最受欢迎的散财仙女,超级女神。夜昱霆看着她身边长得同自己如出一辙的小女孩,只觉得,疯了。再后来,人人闻风丧胆的夜先生默默拿出键盘老婆,我错了。妈咪,爹地已经跪了三天啦,他问你愿意复婚了吗?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