始出现在文艺刊物上,我是读了他发表在《海岳》杂志上的短篇小说《猎枪》之后,才记住他的。后来,又陆续读到了他的一些小说、散文、故事等作品,对他印象进一步加深,感觉他的作品不仅结构严谨,人物形象生动,且语言流畅、洗练,因而对我有一定的吸引力。 那时,我与他并未见过面,除了读他的一些作品以外,对他的其他情况一无所知,从名字上看,还以为他是一位女性作者呢。后来在一次文朋诗友的聚会中,才有幸与他相识,见了面才知道,原来他是一个瘦瘦的,甚至有些土气的小伙子。 生长在普通农民家庭的丁爱敏,也许是从小过惯了苦日子的缘故,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淳朴的气息,他不喜张扬,待人谦和友善,交往时间不长,我们便成了无话不谈的知心朋友。我年长他二十来岁,和他也算是忘年之交了。 最初来...
开始的时候有人叫我瘪三,然后是三哥,最后是三爷...
昏天黑地,末日愁惨!少年傲立寰宇间,一拳轰开天门,诸神惊惧!魍魉横行,少年负手乾坤定,一足踏碎地府,至此,武祖之名成为传说。...
关于我抢了灭霸的无限手套一不小心就抢了灭霸的无限手套,貌似可以做点什么...
她才是真嫡女,却在那个假千金真绿茶的打压下,被全家厌弃,被人误以为是庶女,最后还被绿茶算计了亲事,被夫家活活打死。回到郑家的那一天,那个霸占了她身份的假千金假惺惺的的说其实我什么都不想要,只想和爹娘哥哥们在一起。转头就对她各种陷害设计,霸占着属于她的一切。若郑瑾瑜还是原著中的乡下丫头,会被她啃得骨头都不剩。可惜我是‘钮祜禄郑瑾瑜’,属于我的东西,我会一样样的拿回来。谢裴煜见到她前,听说是乡下来的,一个粗鄙的女子。谢裴煜见到她后,我粗鄙,我流氓,我为你哐哐撞大墙。郑瑾瑜听说你和郑锦绣定了亲?谁造的谣?本王扒了他的舌头。...
屌丝何春天十年来各种殷勤,也没换来女神的备胎这一角色,女神居然主动约自己去吃西餐,他不是备胎,充其量是个千斤顶,人家换备胎的时候才能想起他。更奇葩的是出门掉下水道里重生,女皇,公主,世家小姐,各路女汉子统统爱上他,他立志成为大国土豪,看他如何在艰险中步步为营,赢得芳心。...
一手可化不朽,一图可镇诸天,修炼道路,一步一脚印,危险万分,一个少年背负着希望从东域边陲走出一切从这里开始了。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玄天主宰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