猜的一样,《重生之资本帝国》要进宫了。至于原因:胳膊拗不过大腿。 说起来我也算倒霉的,内容,眼看就要开始新篇章的时候,大boss下令把整个清史民国给封了。所有的辛苦都成了泡影。 不过咱一升斗小民,改变不了大环境,就改变自己呗。遂跟圈内的前辈们聊了聊,听从指点,入了都市的坑,写了本人第二本书《宝瞳》。虽然中间被n多小伙伴骂不符合现实,但四百多万字下来,也算是让区区在下的写作水准上了一个台阶,有了成为职业写手的资格。 第三本书《桃源山庄》,算是田园类,不过因为把握不准节奏,后期写崩了。总结了一下,自己实在不是写田园的那块料。所以第四本果断跳转到比较感兴趣的商战类,也就是现在这本《重生之资本帝国》。 按照我的原计划,这本书也会在四百万字左右。...
这是一个不学无术的学渣伪装成学霸,去美漫世界里吊打各路学霸和大佬的故事。这也是一个装逼没装成傻逼,反而成了牛逼的故事。天将降大任于英雄,必先取其小名为‘毛病’,让其网名为‘节操’,化其品行为‘良心’。...
为了回国参加姐姐的婚礼,飞机上莫名得罪了他。他不但收服了在我身边多年的鬼,还登堂入室,占我床,用我浴室,更将我身边的所有桃花都折断。我想要视而不见。他却欺身而上,只为证明他不是...
上古巫师文明的结晶—真实之眼,引领罗恩走上了巫师之路,从此巫师的灾祸将在无尽世界传唱。...
我不是超级警察,我只是警界传说警校毕业生肖然有个小目标,成为世界上最好的警察,于是就这样实现了...
杜仲,失传已久的上古医术唯一继承人,无人知晓的超级兵王,可他竟然在医院当了一名小保安,美好的都市生活就此开始。他医术无敌,集百家之长,妙手回春,活人无数,成一代神医他武力无双,独步都市,畅游百花丛。...
结婚两年后,夜昱霆给出离婚协议,替嫁新娘赫晚晚爽快签字。一年后,快递员抱着一个婴儿,夜先生,这是您的快递,发件人说这是您的亲生子,请您当面签收。夜昱霆???七年后,赫晚晚终于回国,成了万千普罗大众心里最受欢迎的散财仙女,超级女神。夜昱霆看着她身边长得同自己如出一辙的小女孩,只觉得,疯了。再后来,人人闻风丧胆的夜先生默默拿出键盘老婆,我错了。妈咪,爹地已经跪了三天啦,他问你愿意复婚了吗?...